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L2023-YLJY-21-002
项目名称:罪犯米面油等食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6,4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2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0,2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罪犯米面油等食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0,280.00 | 930,2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16,1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6,12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罪犯米面油等食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6,125.00 | 816,1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前一年内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前一年内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陕西省杨凌监狱罪犯米面油等食材采购(0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前一年内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前一年内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2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2401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2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因投标人未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法公示,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杨凌监狱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
联系方式:029-6800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之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2401室
联系方式:15129028932、17749122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王工
电话:15129028932、17749122189
陕西海之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