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延安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延政社办【2017】2号文件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延安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安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3建设内容:网络基础设施,城市基础公共平台,城市基础数据库,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环保,智慧教育,智慧文化旅游,智慧产业等。项目一期建设内容:新区基础设施承载网(城域网+互联网)项目,智慧服务系统项目(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智慧交通一期项目(智能交通)、智慧安防项目(总体规划和一期工程)。(最终建设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4 项目投资:本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51667.3万元。
2.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DBFOT+TOT模式。对于新建项目采用DBFOT模式,即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联合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对于部分存量项目采用TOT模式,即由新区管委会将存量资产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期满移交。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
3、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
3.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2.1财务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投资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每年均为盈利(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投资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4.2.2信誉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2016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3业绩经验要求:近五年(2012年至今)具有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成功案例(以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
4.2.4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安防一级资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登记的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证。
4.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4.3.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3.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5延安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5.资格预审办法
5.1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有意申请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 16日(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8时00分),在陕西省延安市新城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A区407室,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1日17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1楼招标代理部。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沛
电话:1528921800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