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宝鸡文理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56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创新创业中心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预算:人民币432万元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显示为有效;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近期注册成立且未取得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须提供近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4:0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何佩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602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