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XZC2020-061
2、项目名称:延川县文化艺术中心事务管理处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44,643.2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川县文化艺术中心事务管理处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344,643.20元, 项目概况: 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具体内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报告厅电子显示屏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30 00:00:00 至 2020-10-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8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截止时间: 2020-09-30 10:0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延川县文化艺术中心事务管理处
地址:延川县文化艺术中心四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11-81136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911-889273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