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岐山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公安局辅警警用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7-8211125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
联系人:宋 工
电话:0917-3423603
传真:/
项目概况: 对岐山县公安局辅警警用服装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一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发售时间:2020-06-08 09:00:00至2020-06-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9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29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423603
2、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宝鸡分行
4、账 号:4580 2010 0100 0901 82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