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蒲城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蒲城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询价采购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南新区开元街
联系人:蒲城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913-7261827
地址:蒲城县延安路东段
联系人:采购二股
电话:0913-7255634
传真:0913-7255634
项目概况: 一、20座依维柯运兵车、排量3.0L;二、15座江铃全顺囚车、排量2.4L.
项目用途: 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
采购预算: 57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提供完整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货物供应商提供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7、投标产品在陕西省内具备售后服务地点,改装部分售后服务提供改装资质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6-02 14:00:00至2020-06-0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蒲城县财政局A座502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蒲城县财政局延安路东段财政局A座502领取并进行登记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5 09:30:00
2、投标地点:蒲城县财政局A座五楼502室蒲城县财政局A座五楼501室
3、开标时间:2020-06-05 09:30:00
4、开标地点:蒲城县财政局A座五楼5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7255634
2、开户名称:蒲城县预算单位资金
3、开户银行:农行蒲城支行
4、账 号:26530101040004330备注422
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