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麟游县丈八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豁口村中药材初加工基地二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丈八镇街道
联系人:姚红星
电话:15129859369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高新锦园)4号楼1单元1703室
联系人:张佳宁
电话:16609173312
传真:/
项目概况: 中药材初加工基地二期工程(具体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中药材初加工
采购预算: 21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须与供应商所参与采购项目内容相关); 2、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担保函/谈判保证金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发售时间:2020-05-06 08:30:00至2020-05-08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高新锦园)4号楼1单元17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邀请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每天报名时间:8时30分到12时00分,13时30分到17时30分)3、本项目采购人为“麟游县丈八镇豁口村村民委员会”,采购备案时“麟游县丈八镇豁口村村民委员会”属于非财政预算单位,为麟游县丈八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故由麟游县丈八镇人民政府代为采购人“麟游县丈八镇豁口村村民委员会”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4、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3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高新锦园)4号楼1单元1701室
3、开标时间:2020-05-13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高新锦园)4号楼1单元17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09173312
2、开户名称: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
4、账 号:61050162930000000234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