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五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五医院住院综合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人:西安市第五医院经办
电话:88621331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人:招标二部杨丹
电话:029-88319689-804
传真:029-88319689
项目概况: 综合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用途: 自用,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480280.74元。
采购预算: 480280.74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19年度任三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B证(并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 9、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3-24 09:00:00至2020-03-3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15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标书时,请在文件发售期内将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并发至(sxwzzb123@163.com)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9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405室
3、开标时间:2020-04-09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405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319689-804
2、开户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朝阳门支行
4、账 号:211011580000015489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