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辅警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文景路132号
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办
电话:02986757365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
联系人:杨亚妮 姜培栋
电话:029-86679931
传真:029-86518170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辅警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项目用途: 辅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采购预算: 196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3-06 09:00:00至2020-03-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 本项目仅允许有承保意愿的保险公司本部或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按照省市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招标文件购置费(招标文件购置费采用转账形式缴纳,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文件购置费”)发至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门邮箱(1156082974@qq.com),待招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领取文件手续,并通过邮箱向投标供应商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1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3、开标时间:2020-03-1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6679931
2、开户名称: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
4、账 号:4568 5010 0100 250 478
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