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62288083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8661361
传真:029-88661361
项目概况: 拟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参加高清视频会议需求,满足省局会议、培训、应急值守等工作要求。
项目用途: 满足视频会议功能、应急视频传输、省局会议培训视音频保障、值班值守功能、专线设备优化调整、非功能性需求。
采购预算: 1432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1、发售时间:2019-12-31 08:00:00至2020-01-20 09: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中标供应商”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特别说明:因采购人机构改革,采购人名称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更改为“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20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
3、开标时间:2020-01-20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1361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建工路支行
4、账 号:80691050142888888801822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