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人民政府采暖锅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
联系人:田永辉
电话:09176556479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89号金花国际一单元2704室
联系人:康依琳
电话:0917-3678038
传真:/
项目概况: 变频电磁采暖炉1台,末端侧循环水泵2台,补水箱1套等。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6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A.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B.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19-11-02 08:00:00至2019-11-07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89号金花国际一单元27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供应商出具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供应商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5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育才酒店18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15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育才酒店18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678038
2、开户名称:陕西建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庆支行
4、账 号:61050190550000001012
陕西建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