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淳化县民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淳化县光荣院室外管网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淳化县南新街
联系人:薛文
电话:029-32772505
地址:淳化县城正街财政局南院北楼一楼
联系人:张衡
电话:029-32772169
传真:029-32772169
项目概况: 淳化县光荣院室外管网工程1、给水管网;2、排水管网;3、供暖管网等(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49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截图附于磋商文件要求位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7、须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9-19 08:30:00至2019-09-2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淳化县城正街财政局南院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介绍信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30 10:00:00
2、投标地点:淳化县城正街财政局南院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9-30 10:00:00
4、开标地点:淳化县城正街财政局南院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2772169
2、开户名称:/
3、开户银行:/
4、账 号:/
淳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