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周至县国土资源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黑河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联系人:刘斌
电话:029-87110825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01室
联系人:杨勇
电话:029-84185939
传真:029-84185939
项目概况: 周至县黑河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最高限价:2254900.00元。
项目用途: 治理恢复
采购预算: 22549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10)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9-17 09:00:00至2019-09-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20日9:00—11:3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01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C02室
3、开标时间:2019-09-2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C02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4185939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