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三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三原县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范工
电话:029-32822532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 V 领郡 4 号楼 5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33584586
传真:029-33584586
项目概况: 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项目用途: 三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具体要求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 3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 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需包含区域经济及行业分析研究或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5、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发展或城乡规划方面的高级职称;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8-27 08:00:00至2019-09-0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 V 领郡 4 号楼 5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0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10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 V 领郡4 号楼 50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584586
2、开户名称: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世纪大道支行
4、账 号:9610 0901 0005 4190 38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