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西安市未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纪委信访检举举报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龙首北路西段1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9-86240418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629611306
传真:/
项目概况: 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系统平台建设
采购预算: 45292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发售时间:2019-08-16 09:00:00至2019-08-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8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8-28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9611306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