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高堡初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蓝田县北环路东段与北环路西段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29-82733196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层
联系人:田阿强
电话:029-87905588转8003
传真:029-87905588转8005
项目概况: 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高堡初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2、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8-12 09:00:00至2019-08-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3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23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905588转8003
2、开户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4、账 号:8111701013700402788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