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威招标有限公司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全省法院书记员人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985558210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瓦胡同小区1号楼1单元10楼1002室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2987543029
传真:02987543029
项目概况: 陕西省全省法院书记员人事管理系统建设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67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19-08-05 09:00:00至2019-08-0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瓦胡同小区1号楼1单元10楼10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9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88号曲江惠宾苑宾馆2楼会议室投标一室
3、开标时间:2019-08-29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88号曲江惠宾苑宾馆2楼会议室开标一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543029
2、开户名称:陕西秦威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4、账 号:3700 0513 0910 0004 957
陕西秦威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