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麟游县镇头初级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镇头初级中学学生食堂餐饮设备购置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麟游县镇头初级中学
联系人:奚先生
电话:0917-7963349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二单元2201室
联系人:闫莎莎
电话:0917-3310660
传真:/
项目概况: 麟游县镇头初级中学学生食堂餐饮设备购置
项目用途: 镇头初级中学学生食堂餐饮设备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7-26 09:00:00至2019-07-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二单元22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2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二单元2201室2201室
3、开标时间:2019-08-02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二单元2201室22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10660
2、开户名称:华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大庆支行
4、账 号:8060 2150 1421 0059 51
华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