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省财政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联系人:柴老师
电话:029-87611715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西路2号蓝海大厦11201
联系人:魏新彦 何小云
电话:029-68215560-808
传真:029-68215563
项目概况: 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财政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用途: 为陕西省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提供承保、理赔服务,服务期限二年,中标供应商数量六家。
采购预算: 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是在陕西省内依法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为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截图形式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发售时间:2019-05-22 09:00:00至2019-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西路2号蓝海大厦112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1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10号中兴和泰酒店二楼华清厅
3、开标时间:2019-06-11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10号中兴和泰酒店二楼华清厅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215560-808
2、开户名称: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456010100100751287
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