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川县老庙卫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川县老庙中心卫生院采暖工程招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洛川县老庙镇老庙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1-3910300
地址: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1-2124666
传真:0911-2124666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1㎡平房一间,安装6T锅炉一台、暖气片及上下水管道等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435739.64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资格条件: (1)需提供年检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3-25 08:30:00至2019-03-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2 10: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3、开标时间:2019-04-02 10: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2124666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