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机房备用电源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029-85319398
地址:西安市东六路民安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冯工
电话:15388630382
传真:/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机房备用电源采购,交货期(包含安装、调试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注:采购内容及工期要求包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83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1、发售时间:2019-02-18 09:00:00至2019-02-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东六路民安大厦B座五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26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都酒店三楼会议室(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58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2-26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都酒店三楼会议室(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58号)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8630382
2、开户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4、账 号:61001713600052503482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