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公安厅机房动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人:省公安厅机关经办
电话:02986165326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人:张栋栋
电话:029-88224929
传真:88222461
项目概况: 机房动环系统1套、通风板54块
项目用途: 机房动环系统1套、通风板54块
采购预算: 111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1月至开标大会开始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询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货物、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8-12-29 09:00:00至2019-01-04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最高限价:9435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0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金桥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10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金桥酒店四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24929
2、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29